3月8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公布了新一期食品抽檢信息,抽檢的7類食品55批次樣品中,有5批次水產品檢出不合格。
3月8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公布了新一期食品抽檢信息,抽檢的7類食品55批次樣品中,有5批次水產品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分別為:九臺區城西大宇海鮮行銷售的蝦爬子(散裝稱重)、南關區月尚海鮮市場麗艷海鮮攤床銷售的精品蝦爬子(散裝稱重)、南關區月尚海鮮市場麗艷海鮮攤床銷售的蝦爬子(散裝稱重)、長春市朝陽區于記海鮮行銷售的飛蟹(散裝稱重)、長春市朝陽區于記海鮮行銷售的蝦爬子(散裝稱重),均檢出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指標之一,是環境中常見的化學毒物,易造成食品污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甲殼類鮮、凍水產動物中鎘的限量≤0.5mg/kg。水產品中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水產品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非有意加入。鎘是蓄積性毒物,對人體有一定的危害。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長春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來源:食品伙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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